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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. 愛神愛人的教導

可十二28-34, 38-44
28有一個文士來,聽見他們的辯論,知道耶穌回答得好,就問他說:「誡命中哪一條是第一呢?」29耶穌回答:「第一是:『以色列啊,你要聽,主—我們的神是獨一的主。30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意、盡力愛主—你的神。』31第二是:『要愛鄰如己。』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。」32那文士對耶穌說:「好,老師,你說得對,神是一位,除了他以外,再沒有別的了;33並且盡心、盡智、盡力愛他,又愛鄰如己,要比一切燔祭和祭祀好得多。」34耶穌見他回答得有智慧,就對他說:「你離神的國不遠了。」從此以後,沒有人敢再問他甚麼。

38他在教導的時候,說:「你們要防備文士。他們好穿長袍走來走去,喜歡人們在街市上向他們問安,39又喜愛會堂裏的高位,宴席上的首座。40他們侵吞寡婦的家產,假意作很長的禱告。這些人要受更重的懲罰!」41耶穌面向聖殿銀庫坐著,看眾人怎樣把錢投入銀庫。有好些財主投了許多錢。42有一個窮寡婦來,投了兩個小文錢,就是一個大文錢。43耶穌叫門徒來,對他們說:「我實在告訴你們,這窮寡婦投入銀庫裏的比眾人所投的更多。44因為,眾人都是拿有餘的捐獻,但這寡婦,雖然自己不足,卻把她一生所有的全都投進去了。」

最大的誡命 (28-34節)
申命記六章
4「以色列啊,你要聽!耶和華-我們的神是獨一的主。5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力愛耶和華-你的神。

利未記十九章
18不可報仇,也不可埋怨你本國的子民。你要愛鄰如己。我是耶和華。

撒母耳記上十五章
22撒母耳說:「耶和華喜愛燔祭和祭物,豈如喜愛人聽從他的話呢?看哪,聽命勝於獻祭,順從勝於公羊的脂肪。

箴言二十章
3行公義和公平比獻祭更蒙耶和華悅納。

防備文士 (38-40)
瑪拉基書三章
5萬軍之耶和華說:「我必臨近你們,施行審判。我必速速作見證,警戒那些行邪術的、犯姦淫的、起假誓的、剝削雇工工錢的、欺壓孤兒寡婦的、屈枉寄居者的和不敬畏我的人。」

寡婦的榜樣 (41-44)

【我奉獻所有】(I Surrender All)
我奉獻所有與耶穌,是甘心樂意奉獻;我願永遠愛主靠主,與主親密到永遠。
我奉獻所有與耶穌,虔誠俯伏主前求;撇棄世上所有快樂,主求祢現在收留。
我奉獻所有與耶穌,整個生命獻與祢;求將聖靈充滿我心,祢已屬我我屬祢。
我奉獻所有與耶穌,將我身心全獻祢;求主賜我愛心能力,使我從祢得福氣。

(副歌)
我奉獻所有,我奉獻所有,完全獻與恩主耶穌,我奉獻所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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